允许使用的有机纤维含量
对于作为“有机”或“有机转换”产品销售、标识或展示的GOTS产品,最多5%(≤5%)的产品纤维成分可包括本章节规定的‘其它纤维材料’。
对于作为“由(x%)有机材料制成”或“由(x%)有机转换材料制成”的产品销售、标识或展示的GOTS产品,最多30%(≤30%)的产品纤维成分可包括以下规定的‘其它纤维材料’。
关于其它纤维类型的要求
一、天然植物纤维或动物纤维、再生纤维等
单一或组合在一起,以下纤维总计不超过 30% (≤30%)
1、非转基因生物(GMO)常规、原生或再生天然植物纤维
2、非转基因生物(GMO)常规、原生或再生动物纤维
3、源自GOTS产品(中间品或成品)的消费前废料的有机、机械回收的天然植物或动物纤维
4、由来源于非转基因生物(GMO)资源并且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或来源于消费前或消费后的废料,或来源于符合可持续森林管理原则的任一方案认证的原料制成的莱赛尔纤维或蛋白质再生纤维。
5、由非转基因生物(GMO)生物质来源生产的聚乳酸纤维(PLA)
二、回收合成(聚合物)纤维:
单一或组合在一起,以下纤维总计不超过 20% (≤20%)
1、来源于消费前或消费后的废料:仅限聚酯纤维、聚酰胺纤维、聚丙烯纤维、弹性多聚酯纤维(elasterell-p)和聚氨酯(弹性纤维)
三、再生纤维、原生合成(聚合物)纤维等:
单一或组合在一起,以下纤维总计不超过 10% (≤10%)
1、莱赛尔纤维、粘胶纤维或莫代尔纤维等再生纤维:原料应为非转 基因物质(GMO)
2、原生合成(聚合物)纤维:仅限聚酰胺纤维、聚丙烯纤维、弹性 多聚酯纤维(elasterell-p)和聚氨酯(弹性纤维)
3、不锈钢纤维和矿物纤维
四、禁用纤维类型(各种)
1、常规棉(原生、再生、非GMO)
2、常规安哥拉兔毛纤维
3、原生聚酯纤维
4、腈纶
5、石棉、碳纤维和银纤维
6、经割皮防蝇处理的羊毛
7、任何其它未明确允许使用的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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