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医疗物质出口中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拒不姑息。正在做口罩等医疗物质准备出口的企业先做好自我严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及风险!
2020年4月1日起执行标准
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证书、CE+FDA+、书面或电子声明(见下样本)
上一篇:
什么是良好棉花(BCI)认证?有机棉与良好棉花有什么不同?
下一篇:
fsc森林认证商标的使用规则
相关标签:
上海超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21-51029391
电 话:400-680-0016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655号
苏州分公司:吴江区盛泽镇福建路205号
绍兴柯桥分公司:柯桥区禹会路555号中银国际大厦1208室
昆山分公司:18601606556---林经理
地 址:昆山市花桥兆丰路18号亚太广场1号楼9楼
泉州分公司:0595-28069596---周经理
手 机:18759967995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温陵南路144号蟠龙大厦17D
宁波分公司:13615883698---周经理
山东分公司:18601606221---谢经理
温州办事处:18601606208---周经理
广东办事处:18601606206---周经理